红河位于云南南部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与文山州相接,西北与玉溪地区为邻,西南与思茅地区接壤,东北与曲靖相连,南部与越南毗邻。州府个旧市,距离省会昆明市约318公里。红河州因终年川流不息的红河此而得名,是云南省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的富集区,云南省的最低海拔、最大文庙,最长古桥,最早的出境火车都分布在红河州境内。红河两岸资源极其丰富,是云南省有色金属和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的重要基地之一。大锡产量居全国第一。个旧市被誉为我国的”锡都”。这里历来是省内重要的木材基地。野生动物中珍禽异兽不少。全州有三个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经济作物以甘蔗、花生、烤烟为主,草果产量居全国首位。香蕉、菠萝、石榴为自治州的名产,历史上商业比较发达。所辖蒙自县从20年代初,一直是滇南重要的物资集散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大部分地区属于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22.6℃,年平均降水量810毫升-2280毫升,从北往南气温逐步升高,气候也越来越湿润,红河,发源于大理,切开滇东高原,往东南方一路而下,流经楚雄市、玉溪市、红河州,纵贯邻国越南北部,从河内注入北部湾。红河州地域辽阔,有着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南疆亚热带风光秀丽。主要景点有:燕子洞、文庙、朱家花园、朝阳楼、溪河漂流、中越大桥、两河交汇等。
红河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